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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子每天晚上的朗朗讀經聲,是我們家最棒的天籟!

有一天,他讀到弟子規裡的『入則孝』,其中一句是「身有傷,貽親憂;德有傷,貽親羞」,這時,好巧不巧我正好看到一篇報導,寫的是吳淑珍和陳致中,內文如下:
自從扁家洗錢醜聞爆發之後,陳致中的豪奢生活也一一攤在國人眼前,他當兵的時候就有積架名車代步,在美國紐約住在曼哈頓豪宅,而他在訂婚時也曾經佩戴定價高達103萬的瑞士寶磯錶,王子的上流生活,實在不是一般市井小民所能想像,不過他從原來的理想主義性格變成一個向「錢」看的人,吳淑珍卻覺得很欣慰。
吳淑珍的自傳《走出金枝玉葉》一書中提到年少時充滿理想性格的陳致中,2000年之後對金錢的想法開始有所轉變,他不想要有名只想要有錢,因為有錢就可以買很多東西。而吳淑珍在書中表示,當母親的她很欣慰自己的兒子有這樣的改變….
以上選自http://www.haixiainfo.com.tw/17924.html

同樣身為父母,我覺得很怵目驚心!
吳淑珍以愛之名,親手毀了自己的兒子啊!
身為前第一家庭的成員,陳致中到底是幸還是不幸?

今天在111上課的時候,無意間提起我過去在某私立高中教書時的一段往事:
當時,有個高一的學生,因為作業沒有訂正,抽查被退回,被我質問之後,在辦公室裡大聲咆哮,理直氣壯地要求老師『應該』幫他訂正習作,理由是:老師你的薪水還不是我爸媽付的學費!
這件事後來的結局是:孩子的爸媽來學校送禮,要求老師「不要追究」!而學校也因為家長是「學校經費的來源」,此事便不了了之….

我不久之後離開那所私校,考到公立學校,擔任導師期間,曾有高三學生無照駕駛,被教官逮到,依校規須記大過一次,孩子的父母火速帶著「有力人士」,直接找上校長,要求大事化小…….;另外一次是某個學生模擬考作弊,依校規也是大過一次,但是父母苦苦哀求老師放孩子一馬,因為他將來要考警校,被記大過將喪失報考的資格……..
這兩個案例,身為導師的我拒絕妥協,當著或憤憤不平或憂心不已的家長面前,我不是冷酷,不是不近人情,不是不能理解為人父母之心,我堅持的是:孩子犯錯,要讓孩子自己承擔,父母不應該剝奪孩子悔過的權利!溺愛,不是真愛,終究會害死自己的孩子!

陳致中曾經是有理想、有抱負的知識青年,如今官司纏身,全台灣大概有一半以上的人唾棄他,將來若是敗訴,恐怕要在牢獄之中度過青春大好歲月,這,不算身敗名裂嗎?-------阿扁和阿珍若是稱職的父母,陳致中何以致此?

兒子稚氣的聲音朗誦著先賢的智慧教誨,字字鏗鏘,迴盪在天地之間:
….事雖小,勿擅為,苟擅為,子道虧;物雖小,勿私藏,苟私藏,親心傷,親所好,力為具,親所惡,謹為去;身有傷,貽親憂;德有傷,貽親羞……

孩子一生的人格成敗,繫乎父母一念之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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